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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黑板,事关减刑假释的几个重要问题

    时间:2023-08-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减刑假释知识科普

      减刑、假释是狱内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关注的重点,近两年,相关的刑事政策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部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对减刑、假释条件的理解存在一些偏差,影响服刑改造、减刑假释甚至遭受财产损失,小编觉得需要结合新政策、新问题对减刑、假释的条件再次进行简单科普。

      一、减刑、假释法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二、只要在狱内“确有悔改表现”就可以减刑、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可以减刑、假释”的前提条件。可以看出,“确有悔改表现”是减刑、假释的核心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提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全面审查,既要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同时也要审查罪犯犯罪的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狱内考核分数不能作为减刑、假释的唯一依据。

      三、减刑、假释需要花钱吗?

      完全不需要。减刑、假释是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刑罚制度,服刑人员获得减刑、假释,不需要额外向监狱交钱。如发现以帮忙办理减刑、假释为条件索取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请及时举报。另外,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利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将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千万别弄巧成拙。

      当然,法院依法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赃款、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民事赔偿等判项,属于服刑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应当积极履行,积极主动履行于减刑、假释有益。

      四、减刑、假释需要请律师代理吗?

      不需要。减刑、假释是激励改造的刑罚制度,和学校给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发奖学金类似,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提出,对于罪犯的认罪悔罪书、自我鉴定等自书材料,非因特殊原因应当本人书写,不得由他犯或委托律师代理,否则不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如服刑人员家属有减刑、假释有关的疑难问题,建议先向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咨询,不要病急乱投医。

      五、为什么部分服刑人员难以获得减刑、假释?

      监狱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不会私自对某一服刑人员设置额外条件故意刁难,如发现确有此类情形,服刑人员可依法行使申诉、控告、检举权利。

      如服刑人员已符合考核时间条件但未获得减刑、假释,必然有影响减刑、假释的因素,导致无法得出“确有悔改表现”的结论,常见的原因包括:近期改造表现滑坡,认罪悔罪方面存在异常,巨额财产性判项(尤其是赃款等既得利益退缴)未积极履行,未如实、详细交代巨额赃款赃物去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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