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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11年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公告

时间 : 2011-12-23 14:29:00 来源 : 本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2011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到省、市机关工作公告》、《关于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到省、市机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8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职位等额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020-83849173,邮编:51005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号,单位: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人事警务处。)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人民警察报名人员的体检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非人民警察报名人员的体检和标准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于12月23日下午15:00—17:00到裕华大厦(环市东路320号)三楼课室进行体检资格审核。待确认完毕后,由体检工作人员通知考生第二天(12月24日)早上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食物,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和抗感冒类药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体检中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溃漏,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3、请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工作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安排。体检期间考生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或擅自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络。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再进行复检。
6.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标准,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体检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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