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推广罪犯个人购物电商化工作的通知》(粤狱发〔2019〕136号)精神,广东省河源监狱拟公开征选罪犯个人购物电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东省河源监狱罪犯个人购物采购配送,每月采购资金约为人民币126.86万元,具体以罪犯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符合资格条件的电商均可向监狱报名,监狱将选取3家电商合作,同时供应,首期合同至2020年5月31日止,到期后重新选取及签订合同。
各电商与监狱协商确定商品(必须为电商自营商品)品种后,电商通过接口平台,每月1日前提供价目表予监狱下载,监狱工作人员下载后导入狱内罪犯生活管理信息系统,罪犯通过该系统选购所需物品,系统按监区或分监区汇总订单(非个人明细订单),监狱工作人员将订单一键导入电商接口平台生成订单(库存数不足的商品也必须要生成订单,电商对库存不足的商品及时调补仓),电商在约定时间,把商品以监区或分监区为单位配齐后送至监狱指定位置;监狱组织安全检查,监区或分监区清点验收后签收。电商完成配送后向监狱提供发票,监狱在账期内完成货款支付。
二、合作电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网络经营”)。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必须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如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必须与持证主体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并提供持证主体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非授权函)。
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是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企业门户网站),具有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必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的截图,及以下1、2或者1、3项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公章)。
1、电子商务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首次发表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3、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三)具有完善的网络接口平台,该平台具有监狱订单一键导入及查看商品展示、订单追踪、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功能。
具体要求详阅《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生活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商对接接口说明》(附件2),此功能须在电商资格审核时进行现场系统演示,通过的方可认为符合资格要求。
(四)本项目的供货商品须全部为电商面向社会普通公民销售的自营商品(提供承诺函),提供的自营商品必须涵盖《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附件5)中的68个类别。
资格审核时逐类比对电商自营商品是否能包含68个类别。
(五)自有配送团队,进入监管区的人员及车辆须相对固定。
提供本企业能服务于本项目配送人员,报名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8年12月31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
(八)电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电商选取形式
(一)报名。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电商均可向监狱报名参与,向监狱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间自采购需求公告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结束后2天。
(二)资格审查。监狱按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报名电商资格,按《电商网络接口平台测试流程》(附件3)测试电商网络接口平台,将通过审查的电商名单报给省监狱管理局。
(三)摇珠排序。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公开摇珠,对通过审查的电商排序;电商各派1名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摇珠现场,监狱派1人到场监督。
1.电商代表按到场先后次序,选取号码球投入摇珠机;
2.按摇珠机先后摇出的次序对电商排序。
(四)合同签订。
监狱与排序前3位的电商签订合同,首期合同至2020年5月31日止;合同内容详阅《合同书模板》(附件4),未尽事宜,监狱可与电商协商增补合同条款。当前3位的电商因违反合同被取消供应资格或自行终止合同时,后序电商按顺序替补供应资格,合同期为原电商剩余合同期。
(五)合资格电商等于或少于3家情形的处理
1.当合资格电商为3家时,不再摇珠排序,监狱直接与3家电商签订合同。
2.当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为2家或以下时,监狱延长公示20天。
延长公示期后,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多于3家时,按上述方法摇珠排序及签订合同;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为1至3家时,监狱直接与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签订合同;无符合资格要求的电商时,监狱启动应急供应机制。
四、报名资料
请按第二点合作电商资格要求顺序装订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18日(9:00-11:30,14:30-17:00),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南2号河源监狱办公楼7楼规划财务专业组。
六、公示期: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16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廖先生 0762-3285001-8701
附件:1. 广东省河源监狱罪犯个人购物电商化需求书
2. 电商对接接口说明
3. 电商网络接口平台测试流程
4. 合同书模板
5. 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
主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承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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