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0号裕华大厦
二、 招标项目
主楼二楼、附楼二楼厨房部分、主楼夹层海洋池、原餐厅办公室、三楼二个餐房,合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以及上述场地所附属设施设备、营业用物品。
三、 招标须知
1、租赁期限为五年,即从2012年 月 日起至2017年月 日止,承租期间中标单位不得转租;
2、场地整体租赁,不接受部分楼层租赁;
3、必须用于餐饮业,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改作其他用途;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并承担承租经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招标底价:¥150000元/月。
四、投标人条件
1、具有餐饮工作经验的企业或个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餐饮业营业执照、独立的卫生许可证者优先。
五、招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5月22日-29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0号裕华大厦。
3、联系人:吴先生、巫先生。
4、联系电话:020-83863381。
六、评标时间:2012年5月30日。
七、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关餐饮资质证明,交纳竞标保证金5000元;
(二)中标方在中标后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承租保证金(3个月租金),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中标方视为违约,我方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不中标者凭有效单据原数退还竞标保证金。
八、租赁合同见附件。
裕华大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租赁裕华大厦二楼合同书
主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承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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