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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监狱工作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时间 : 2016-11-08 10:36:00 来源 : 本网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省监狱奋力实施创新升级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司法部的任务要求和省司法厅“一五三”战略布局,进一步推动“十三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改革发展,根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成就和经验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成绩。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监狱系统紧紧围绕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发展大局,扎实采取有效措施,务实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监狱工作改革不断深化。认真贯彻中央、省的改革部署,制定深化监狱工作改革实施意见,推进涉及长远发展17方面54项改革。实施简政放权,下放人、财、物等方面25项权力,理顺省局与监狱的管理职权。有序推进现代化文明监区创建,58个监区通过达标验收。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探索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健全完善狱情排查处置、风险动态评估、区域联动联防机制,推行职务犯、外国籍犯、精神病犯等特殊罪犯集中关押管理,加强安防设施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和劳动现场规范管理,完善罪犯食品安全保障、疾病防控机制和物资采购模式,推行监狱医院规范化达标,有效应对新修法律实施带来的巨大收押压力,顺利完成各项安保任务。改造质量稳步提高。细化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对重点罪犯实行“一人一策”,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探索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打造特色监区文化,有效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公正执法水平显著提升。认真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出台“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指引、提级审核备案制度,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制定新减刑假释实施细则,推进网上办案平台建设,完成全国监狱刑罚执行子系统开发、应用,率先推进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实现罪犯个人信息和减假保情况网上公开,执法公信力获得新提升。监狱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监狱企业的投资规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基本经费按“07”标准保障,“十一五”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广东监狱政法信息网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全省监狱计算机网络基本建成,视频会议系统常态化应用,探索使用光纤振动周界报警、执法纪录仪等现代装备设施。过硬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深入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从严治警要求,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机制和班子年度考核、分析研判制度,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成监狱机关大部制改革,推进监区标准化建设,铺开现代警务机制试点,优化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警力配置和资源利用。加强团建和青年工作,成立青年联合会,引导团员青年围绕中心、奋发作为。探索成立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做大做强省金匙救助基金会,加强队伍保障机制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信访举报分析研判机制,实施廉政预警;加强内部审计,保障监狱经济健康运行;加强警务督察,开展专项督察行动560余次;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整肃队伍风气。劳资保障、监狱学会、理论研究、外宣外联、工青妇、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警务保障等工作都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有力地服务了中心工作开展。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经验。做好监狱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监狱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实现自身发展;必须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各项工作都要服务于罪犯改造这个中心任务,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必须坚持把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构建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牢牢守住安全阵地;必须坚持以公平正义为首要价值追求,实施依法治监,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狱管理规范化水平;必须把提高保障能力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争取和完善政策保障、经费保障、资源保障,加强监狱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抓紧抓好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努力建设一支靠得住、过得硬的监狱警察队伍;必须坚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的形势分析、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指标体系

    (三)“十三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握党中央关于形势任务的科学判断,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我省监狱工作改革发展,意义重大。

    1.严峻挑战。我省处于国际人权斗争的前沿阵地,反颠覆、反渗透斗争尖锐复杂。根据当前治安形势、刑事政策及收押预测,监狱押犯数量仍将高位运行,持续增长。押犯构成日趋复杂,监管改造难度将日益加大。随着国家刑事政策调整,监狱关押改造模式亟需新的调整。在开放、动态和信息化的社会环境下,人民群众对监狱安全和执法有更高期待,对监狱管理理念、模式、方法、手段等提出新的要求。“十二五”、“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推进,监狱指挥中心建设亟待推进,信息化条件下执法管理模式有待探索,监狱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应用任务十分繁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和监狱执法管理环境的持续改善,对监狱工作提出了现代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监狱增容扩建逐步完成、押犯量增加且构成复杂的情况下,警囚比例将持续降低,警力紧张的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将存在。受社会大环境影响,受队伍结构性变化,警察职工队伍思想多元,传统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成效不够明显。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多维交集的新情况、新问题还将不断出现。

    2.发展机遇。在党和政府“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下,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监狱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作出重要指示,为监狱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监狱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近年中央、省委、省政府相继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出台了刑罚执行、基础建设、安防设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重大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监狱建设,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十二五”项目建设。监狱建设项目规模和资金安排已经下达,“十二五”、“十三五”建设将提速推进,收押严峻形势将得到有效缓解,执法环境将得到极大优化,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正在或即将得到有效解决。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省监狱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创造了行之有效管理模式,为我们继续前进打下了坚实基础,使我省监狱处于创新升级的重大机遇期。

    3.短板问题。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严峻挑战,我省监狱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安全首位意识不强,存在狱情不明、制度落实不到位、安防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安防体系还有待建设完善。刑罚执行制度还不健全完善,管理意识不强,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还未配套齐全,执法规范性、统一性亟待加强,执法不当、管理失范及警囚不清等情况仍未根本杜绝。改造罪犯中心地位还不牢固,对改造重视不够、投入不多、保障不力,改造创新能力不足,社会化程度偏低,改造考核机制不健全,任务难以有效落实。用警模式不够科学,监狱管理不够精细。信息化平台还未搭建完善,应用水平还比较低,视频监控“覆盖率”不高,监狱指挥中心建设亟待推进,信息化条件下执法管理模式有待探索。“十二五”建设项目结转“十三五”规划实施,但相比司法部要求已经滞后“一个五年规划”,监狱布局仍不尽合理,监狱基础设施陈旧落后,部分监狱安防设施不达标、不配套。监狱体制改革还需深化,监企运行有待进一步规范,服务罪犯改造和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有待加强。警囚比例较低,一线警力不足,人均经费保障标准水平较低,监狱项目建设自筹资金任务繁重。过硬队伍建设亟待加快,有些领导和警察对党的监狱事业缺乏职业认同感,对自己的身份、担负的使命、承担的义务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强,潜力没能充分发挥;思想观念滞后,进取意识消减,对监狱工作发展规律缺乏科学的认识,管理能力和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提高;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和新的执法环境、管理要求,求稳怕乱思想、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作为;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和形式主义现象,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久久为功方显成效、艰苦细致的工作。少数领导和警察纪律作风松弛,顶风违法违纪,甚至价值观出现严重偏差,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等。这些存在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发展予以系统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监狱立足新起点、力争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坚定改革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主动应对挑战,善于化危为机,抢抓发展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推动我省监狱工作创新升级,把我省监狱建设成为“法治健全、执法严明、管理文明、设施先进、功能完备、改造手段科学、物质保障有力、环境优美、具有人文气息”的现代文明监狱,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使广大警察职工更有职业自豪感。

    (四)“十三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建设执法严明、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安全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监狱为目标,按照省司法厅“一五三”战略布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造人为宗旨,以创新升级为主线,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完善监管改造网和科技信息网,全面打造我省监狱工作的升级版,到2020年整体工作成为全国监狱工作的排头兵,努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十三五”时期我省监狱工作的目标任务。

    1.打造管理方法手段的升级版。适应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将机制创新与科技支撑紧密结合,坚持组织优化、机制完善、科技运用协调推进,促进手段现代、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2.打造科学改造模式的升级版。强化改造罪犯的中心地位,将教育转化与促进回归紧密结合,加强对罪犯构成变化研究,准确把握改造工作规律,不断创新改造工作模式,提高改造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3.打造平安稳定机制的升级版。准确把握监狱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将重点整治和精细管理紧密结合,用底线思维和实战办法补齐短板、提升水平、防控风险,使监狱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实现监狱长治久安。

    4.打造公正公开执法的升级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监狱,将内部规范与深化公开紧密结合,执法规范、狱务公开、执法监督同步推进,有效提升监狱执法公正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5.打造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版。科学规划监狱布局调整、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将基础改善与监管需要紧密结合,推动监狱建设、信息应用与监管改造融合发展。

    6.打造综合保障体系的升级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经费保障标准,提高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加强警务保障能力建设,将争取政策和统筹利用紧密结合,有效整合运用各类资源,为监狱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保障。

    7.打造过硬队伍建设的升级版。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将高标准与守底线紧密结合,按照“五个过硬”总体要求,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凝聚推动监狱工作创新升级的强大动力。

    三、全力打造管理方法手段的升级版

   (六)健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狱和监狱企业规范运行体制,形成同步、协调、规范、高效运行的良好格局。继续探索和完善监狱二级管理模式(特大型监狱三级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监狱大部门制后的业务衔接、管理规范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监区建设,明确监区机构设置、押犯数量、警力配备和运行管理等规定,深入推进监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修订监狱管理各方面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狱工作基础性制度体系。加强监狱建设、管理等资源和要素的区域化整合,推进资源共享、警力集约、应急联动、区域共建,重点打造广州、高明、四会、韶关等区域监狱群。

    (七)推进监狱管理创新。深化监狱工作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坚持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和现代技术应用并重,有序推进平安法治现代监狱、现代化文明监区“双创建”。从硬件建设、软件应用和用语规范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文明会见室达标活动,打造公正文明执法“窗口”。继续实施简政放权,全面理清监狱与企业(省局与集团公司、监狱与子公司)及各级行政层级(省局与监狱、监狱与监区、监区与分监区)之间的事权划分,理顺权责关系,明晰内部管理职能。进一步分类细化权力清单,制定实施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工作规则,构建监狱现代治理体系,形成精准高效的行政效率。推进监狱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高中低不同戒备等级和不同功能监狱管理制度机制,落实罪犯分类关押、动态流转。综合考虑监狱管理、公安投送、家属会见、医保社保、帮教安置等需要,适时调整关押模式。有机结合刑事奖励、行政奖励、物质奖励、分级处遇、劳动报酬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罪犯考核管理办法,有效激励罪犯服刑改造。

    (八)全面建成指挥中心。以建设全国监狱一流指挥中心为目标,推动全省监狱信息化建设,驱动监狱执法管理变革转型。通过深化指挥中心建设,建成日常指挥调度管理平台、执法监督考核管理平台、应急指挥联动协同平台“三个平台”,实现系统整合、信息汇总、统筹指挥、流程控制、执法监督、排查预警、应急指挥、外联功能“八大功能”,推进监控、执法、指挥、共享协同一体化,打造监狱管理的“中央处理器”。

    (九)深化信息手段应用。建成以监狱系统数据库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运用为核心的“智慧型数字监狱”。建设应用数据库、共享数据库、大数据仓库3类信息库,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提高监管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探索推动系统内、外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信息化在执法、管理、教育、生产等各项业务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加快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依托信息化手段,有效探索低警力配置下的科学、集约用警模式。探索建设网络帮教、远程会见、远程教育、远程会诊等系统,增强监管改造效果。

    四、全力打造科学改造模式的升级版

   (十)强化改造罪犯中心地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改造罪犯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改造为本”的工作理念,坚决克服“重监管、轻改造”和“重生产、轻教育”的错误倾向,坚持正确指导思想,科学准确把握罪犯改造工作规律,不断创新改造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使监狱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罪犯改造工作,有效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尽最大努力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增进和谐因素,积极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对罪犯改造状况的评价标准、有关指标体系,重新梳理教育改造的项目内容和关键环节,注重业务流程的再造升级,制定考核细则,量化考核项目,落实改造罪犯的责任机制。

    (十一)拓宽科学改造新途径。探索推进信息化条件下“三大改造”手段科学有效融合,创新改造机制、模式和方式方法。广泛运用心理测试、分析、矫治手段和新技术手段完善罪犯教育改造评估体系,对罪犯服刑各个阶段进行评估和应用。强化专题教育和分类教育,突出对短余刑罪犯、限制减刑罪犯、新入监罪犯、“三无”罪犯等重点犯群的引导教育,加强邪教类罪犯攻坚转化和危安犯“去极端化”改造。认真研究罪犯构成的变化趋势,探索罪犯改造的新型分类方式,深化罪犯分类教育,完善和深化“一人一策”个别化改造。探索完善专门出、入监监狱(监区)改造模式,深化罪犯入监改造、回归社会适应性教育指导。强化生产劳动的改造功能,发展适宜罪犯改造、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生产项目,强化罪犯劳动教育和劳动素养养成。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改造考核机制,对劳动定额实行定期分析、动态调整,促进罪犯积极参加劳动改造。

    (十二)打造特色改造新模式。按照监狱建设标准和改造罪犯需要,加快打造监狱教学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回归指导中心“四大中心”。着力打造广东监狱教育改造示范监狱,选取具有特色教育经验的监狱,打造特色教育基地;按照“一片区一监狱”模式,选取教育设施完善、基础扎实的监狱,打造成为全省重点教育基地。打造监区文化精品特色,制定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特色品牌文化创建活动。整合改造资源形成改造合力,推进罪犯教育专网建设,提高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效能。

    (十三)探索改造社会化路子。做好与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更加适应罪犯改造实际、更加科学的服刑改造计划和对策。建立与社区矫正机构、安置部门的信息及时互通、工作有序衔接、责任明确到位的对接机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广泛引进社会优质文化、医疗、帮教等资源,完善罪犯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困难帮扶、子女救助等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罪犯就业保证金、储备金制度,帮助罪犯刑释后顺利回归社会。探索建立罪犯医疗纳入城乡医疗保险。探索推行电子商务在罪犯零花钱管理、个人购物、被服管理、伙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发挥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为社会提供警示教育资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全力打造平安稳定机制的升级版

   (十四)健全完善安全防控机制。大力推进“四项机制”、“四防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监狱安防体系。依托指挥中心,强化狱内侦查部门职能发挥,加强情报信息综合利用,推进狱内侦查工作专业化,提高狱内案件侦破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动态狱情收集机制,从静态、表象狱情收集向隐患、隐情分析研判转变,有效提高防范工作的针对性。深化安全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建设,完善安全防控等级响应管理,提高安全隐患发现能力、预警能力和防控能力。实行网上督导检查办法,健全完善常态排查机制,实现向常态化、主动式创安全转变。

   (十五)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罪犯危险性评估制度机制,细化罪犯分押、分管、分教工作。加强与公安、国保部门协调,完善关押场所、关押设施、看管警力配备等,加强对危安犯、邪教类罪犯、暴恐犯、涉黑涉毒犯、有脱逃和自杀行为的罪犯、重大社会影响的罪犯等的管理,采取针对性监管改造措施。依托监狱视频监控系统(移动视频监控技术),推进监门、车辆、会见、离监就医等重点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健全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建立和规范罪犯日常行为管控约束机制,依法严格管控,规范行为养成。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机制,大力开展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生产安全。加强罪犯生活卫生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疾病防控、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司法部关于暂予监外执行就医与社会医疗保险衔接工作的部署,探索推进医疗卫生工作社会化。继续推行监狱医院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罪犯伙房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罪犯被服“零带入”和生活日用品全塑化,加快建设狱内管道直饮水、热水洗澡水系统。加快推进监狱中心医院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十六)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接警、资源集约、反应灵敏、处置实战的工作机制。整合监狱应急力量,组建专业化监狱特警队,从职能、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探索建立与地方反恐组织的情报互通、联防联动机制,加强监狱防暴恐袭击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七)加快安防设施升级改造。紧密结合安全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新《监狱建设标准》,加快围墙、电网、隔离网、哨楼等物防设施达标建设。实施智能监控、联动报警、应急处突等设施升级改造。引进电子围墙等现代安防技术设施和装备,提高安防现代化水平。

    六、全力打造公正公开执法的升级版

    (十八)严格规范执法管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有关法律规定,完善制度、细化标准、严密程序,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从宽从严措施,严格控制贪污受贿等罪犯减刑。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执行刑罚。协调构建假释办理各环节的具体业务标准和程序规定,提高罪犯依法假释率。严格警察在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边界,切实加强罪犯劳动岗位安排、计分考核、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等源头性管理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过程全程留痕。

    (十九)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执法告知制度,建立执法轨迹证据链的完整保存制度,及时、主动公布办案流程信息。利用传统手段、网络平台、会见窗口、活动载体、电信媒体等狱务公开渠道,完善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利用监狱官方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载体,开通狱务公开电话热线,促进信息交流互动,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十)大力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刑罚执行案件办理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加强罪犯案件办理评查、倒查,坚决防止执法腐败。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探索向驻监检察机关开通视频监控系统、网上办案平台、狱务公开系统,实现罪犯案件办理实时监督、同步监督。积极探索法律专家执法监督制度,提高执法监督工作层次和水平。运用新媒体搭建社会监督平台,探索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建立监狱执法状况评估机制。

    七、全力打造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版

    (二十一)适度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调减怀集、从化、河源、清远、惠州、广州、番禺、揭阳、女子监狱等9所监狱关押规模,实现全省监狱押犯规模合理化,把大多数监狱押犯规模控制在5000人左右。

   (二十二)探索推进功能监狱建设。加快监狱分级分类建设,探索建设3所低度戒备监狱、1所高度戒备监狱、1所病犯监狱和1所出(入)监监狱,完善监狱分级分类体系。

   (二十三)完善监狱功能和配套设施。按《监狱建设标准》核定的建筑面积,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完善怀集、高明、四会、英德、河源、清远、梅州、乐昌、茂名、惠州、韶关、东莞、北江、武江、广州、番禺、阳江、阳春、揭阳、明康、从化、女子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等23所监狱的监管设施建设。探索推进监狱建设、硬件、用品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完善和提升监狱功能及监管、教育、安防、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监狱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的条件、水平和能力。优化基层警察执法环境和执勤保障,完善办公设施、执勤室、备勤房等设施建设和警用装备配置。

    (二十四)完善信息化硬件和网络平台建设。实施视频监控系统、对讲报警系统、监听广播系统、周界安全防范系统、指挥中心、电动门和门禁系统、远程视频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系统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综合平台。推进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强数据中心,实现全省监狱系统信息资源整合,促进信息技术与监狱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运用。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度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大政府购买运维服务力度,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八、全力打造综合保障体系的升级版

   (二十五)强化劳动改造和生产经营管理。牢固树立劳动为改造罪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劳动的改造功能,认真开展劳动教育,强化劳动技能培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监狱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监狱建设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保障。研究制定劳动改造工作规范,明确和细化劳动组织管理、劳动权益保护和劳动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大力发展监狱企业,强化集团公司的统筹职能,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区域项目优势,有效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精、做强、做大承揽加工主业,同时依托政府采购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大自有产品生产,实现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品项目附加值更高。优化生产项目结构,促进项目一般引进向选质取优转变,有效提高单工产值,增强监狱企业发展后劲。加快标准化、规范化厂房建设,加大对先进设备的投入,实现装备水平与社会先进企业同步提升,促进监狱企业产能和效益的提高。

    (二十六)建立新型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适应新型预算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各项经费保障制度和标准,探索建立经费保障增长机制,提高监狱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全面预算和财政中期规划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监狱均衡发展。加快推进监狱财务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管、核算规范、效率提升的管理目标。完善监企财务大预算管理体系,确保预算的严肃、完整,促进监狱企业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银企通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监狱企业资金集约化、精细化、增值化。

    (二十七)探索建立综合管理服务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设电子政务,推进决策公开、民主监督,营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探索建立监狱“互联网+”综合业务大厅,集中面向社会各部门和群众办理业务。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强警务保障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省的改革部署,认真做好工资管理、养老保险、退休办理等工作。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维护警察职工的正当权益。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警察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坚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关工委作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全面推进团建和青年工作,加强职业规划,搭建展示平台,促进青年警察健康成长。切实加强监狱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为监狱工作创新升级提供智力支持。主动应对执法环境变化,创新信访、保密工作方式方法。精心组织、策划对外宣传,提升宣传效果,树立平安、法治、现代文明的监狱形象。抓好节能减排等工作,建设节约型监狱。继续抓好土地确权、管理等工作,为监狱事业发展储备资源。

    九、全力打造过硬队伍建设的升级版

   (二十八)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建设制度、党员党性分析制度和后进警察挂钩帮扶制度,强化达标考核和晋位升级动态管理,凸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作用。按照中央“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坚持精准培养发展党员,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以“崇德尚法、忠诚奉献、公正廉洁、务实创新”为精神内核的广东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队伍状况调查研判、教育引导机制,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了解掌握警察思想动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唱响队伍建设的主旋律,深化立功创模活动,弘扬队伍建设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辐射作用。

    (二十九)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用条件、程序,配齐配强监狱领导班子,持续有力培养干部。综合考虑学历、经历、资历、性格、性别以及班子年龄梯次等因素,健全完善领导班子状况分析研判制度、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干部队伍的有序流动和良性循环。健全完善优秀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管理模式,细化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十)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依托信息化条件和手段,建立完善出监罪犯的改造质量评估体系,科学运用评估结果检验警察执法管理成效,配套完善警察考核制度、任用机制。研究建立科学用警模式,健全完善警察轮岗交流机制,进一步盘活警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适其职,提高警务运行效能,激发警察管理活力和潜能。广泛运用互联网开展培训,开发各类在线学习培训软件,健全现代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警察队伍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深入开展警队科技练兵和警体训练活动,提升警察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工作能力。依托监狱现有条件,建立阳江、四会、英德、乐昌、惠州监狱、裕华等六个警察培训中心。深入完善监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事业编制人员的招录、管理,切实发挥辅助监狱执法管理的作用。争取监狱警务辅助人员配备政策,加大招录力度,不断规范管理。加大监狱的政府购买力度,转变监狱管理职能,集中警力用于监狱执法管理业务。

    (三十一)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把专业化建设作为监狱警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坚持监狱管理专业化与队伍专业化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树立用事业激励、用专业培养理念,为警察成长提供平台,引导专业化发展。在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下,实行监狱警察的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三类职务序列制度,并根据司法部要求建立适应监狱警察职业特点而专属的监狱矫治师制度。充分考虑业务特点和警察类别,按照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刑罚执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等业务发展方向,建立完善各类专业化人才队伍。通过选拔、聘任等方式,组建省局专家库、监狱人才库。加大医务、财会审计、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科学使用法律、教育和心理矫治等专业人才,不断壮大专业化人才队伍。争取专业技术警察职称晋升正常化,为监狱长远发展提供充分的专业人才保障。

    (三十二)健全完善警察职业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警察职业保障机制,建立人身安全风险防范、救济保障和保险制度,推进警察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建立特殊罪犯专管警察岗位津贴制度,落实负伤、牺牲警察优抚政策。鼓励和推进监狱创新升级,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监狱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运作高效的机构编制保障体系。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促进基层警察的职级待遇与职业发展同步提升。根据司法部要求逐步完善建立适应监狱警察特点的职务序列,并落实相关政治经济待遇。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在政策框架内探索建立多元激励新举措,积极回应、办理警察的合理诉求。做大做强金匙基金,多方筹措资金,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依托门户网站建设“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主体平台,加强与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成立监狱局、监狱两级“警察心理健康呼叫中心”,实施“心灵护航工程”。完善监狱警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发挥警官艺术团作用,活跃警察文体生活。

    (三十三)建立健全从严治警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警察队伍“八小时以内”职责清单,探索完善“八小时以外”监督清单,着力解决作风散漫、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纪律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严禁发生赌博、酒后驾驶、吸毒、违反社会道德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监狱和监狱警察良好形象。认真贯彻省厅督促检查工作规则,修订完善省局、监狱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办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问题线索收集,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扩大举报线索来源,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时限。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统筹使用全系统办案力量和资源,加大案件办理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惩处违反纪律的行为。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落实队伍廉情研判、预警及处置制度。建立“十二五”、“十三五”项目建设的专项监督机制,确保建成安全廉洁工程。

    (三十四)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执纪,加大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监狱执法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执纪力度。以防控风险为目标,推进审计工作从单纯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风险评估转型,由监督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从加强离任审计向加强任中审计转变,严格审计结果处置程序,及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提交纪检监察部门,确保审计建议落到实地,审计问题整改率、跟踪回访率达到100%。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政策方针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省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狱单位警务督察大队、网络督察中心建设,开展网络督察与监控倒查,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水平。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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