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监狱门户网站上设立投诉、举报专栏,公布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落实专人接听登记,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回复。
二、监狱在会见室、监舍区、办公区设置举报投诉信箱。
三、在监狱开展接访日活动中进行举报投诉。各监狱安排1名监狱机关领导在接访室开展接访活动,专门负责受理罪犯亲属和社会公众的来访、投诉。
四、向监狱聘请的执法监督员投诉举报。监狱聘请本地(市)部分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执法监督员,负责对监狱日常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收集社会各界和公众对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并对监狱执法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向监狱聘请的执法监督员进行举报投诉。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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