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在入监时要申报、登记将要会见的亲属信息,只有完成申报、登记手续的亲属才能办理会见。如在服刑人员入监时未申报、登记(即“会见亲属信息”中无显示)的亲属,则首次会见时需同时凭服刑人员的申请书、有效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专用章的证明等)及本人身份证,经狱政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办理。
增加亲属会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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