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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视频会议

时间 : 2021-12-10 14:36:09 来源 : 广东司法行政

  12月8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传达全国及全省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楚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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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践行“国之大者”的必然要求,自觉把扫黑除恶斗争放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不负“民之所盼”的必然要求,牢记为民宗旨,站稳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法治建设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东、法治广东的必然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特征要求,聚焦聚力重点任务,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新局面。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持续加大扫黑除恶行政立法力度,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强化涉黑涉恶罪犯改造,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治理长效常治机制,参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协同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上,广州、深圳、江门市司法局和清远监狱、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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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扫黑除恶办成员及专班同志在省厅主会场参会,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省各监狱戒毒单位设分会场。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扫黑除恶目标任务要求,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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