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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司法行政工作这样干!

时间 : 2025-01-28 16:34:22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1月20日,广东省司法厅召开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对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

  2025年广东司法行政工作怎么干?会议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牵引,以纵深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力推进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广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指出,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法治框架内破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要紧扣做实“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用法治“软联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

  ——抓紧做实大湾区政府立法项目。要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方向,进一步找准政府立法切入点,加快形成更多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深化粤港澳法律合作。要用足用好粤港澳法律部门“1+N”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以项目化形式推动粤港澳法律部门交流合作安排落地实施,持续深化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推广“调解优先”计划,推出统一的大湾区仲裁员名册,进一步促进三地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要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为契机,为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车辆通行、资金流动、数据流通等“转换”、“接驳”工作提供更多法治保障。

  ——助力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要主动对接和吸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联动港澳在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等领域加强前瞻研究、先行先试,更好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

  要聚焦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促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巩固提升广东高质量发展优势。

  ——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要防止出现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情形。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府立法。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亮码入企”、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制度。

  要聚力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法治支撑。

  ——强化科技创新立法支撑。要聚焦科技创新亟待解决的法治问题,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研究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立法。

  ——提高科技创新领域执法水平。要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无事不扰”、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等监管机制,不断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监管环境。

  ——优化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供给。要精准对接科创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构建起全生命周期支持科技创新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量身定做”式生产性法律服务。

  要聚力攻坚“百千万工程”的重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朝着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在服务保障上下功夫。要立足职能、主动贴近,研究出台法治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工作方案,坚持县镇村法治建设一体推进。要加快推进县域经济振兴、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立法进程,支持县域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切实履行强县扩权和扩权强县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不断增强县域统筹能力和综合实力。

  ——在做强基层上谋实效。要加强各地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对县级各部门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行业指导责任。要深入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开展“万名律师进万村”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乡土优势”,积极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协调发展上求突破。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县区开展结对提升、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交流。要积极探索在都市圈、城市群内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共谋,实践法治协同。要深化驻镇帮镇扶村、纵向帮扶各项工作,进一步体现特色、突出“法”味,形成更多司法行政帮扶新成果。

  要紧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守牢监狱戒毒单位安全稳定底线。

  ——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充分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深入排查化解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财产继承、房屋土地、欠资欠薪等各领域矛盾纠纷,用好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源头风险防控治理。要加快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能力。要持续打造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强化府院联动、部门协同,构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的“共建、共享、共研、共治”格局。

  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明确了新征程法治建设的方向和重大任务。

  会议指出,要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好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协同推进依法治省、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各领域改革,不断擦亮广东现代化建设的“法治名片”。

  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制度机制。

  ——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制度机制。要用足用好线上线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全面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的工作成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南粤的生动实践”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全面落地。

  ——完善地方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要研究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完善重点专项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督促检查、推动落实作用。

  ——完善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机制。要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与法律监督衔接等配合机制,不断提高法治督察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

  要深化政府立法领域改革。

  ——健全政府立法审查机制,保证立法质量。要加快推进政府立法审查工作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政府立法技术规范。要健全立法统筹协调和任务落实机制,丰富立法工具箱,更好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等重大任务落地实施。要紧扣发展所需、改革所向、群众所盼,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立法工作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建好用好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联系点,积极运用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府立法样本。

  ——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加快研究出台办理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加强与人大协作配合、衔接联动,提升审查能力和质量,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加快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意见。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部署,全力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之战;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持续深化“粤执法”平台建设应用。

  ——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要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推动出台广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实现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双延伸”。

  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提高戒毒执法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规范运行,探索推广“中医+戒毒”、“非遗+戒毒”等戒毒新路径。

  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推动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到基层实体平台设立服务窗口或联系点,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深化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建设,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探索更多市场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快构建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兜底保基本的法律服务供需格局。

  ——深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制度机制改革。要加快推动建立广东省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更好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仲裁法,稳妥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仲裁行业监督管理,健全仲裁和司法日常工作协作制度;继续深化访调、诉调、警调等多调对接机制,推动形成更多新时代广东调解工作法,大力推进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快建设高水平公立鉴定机构、区域司法鉴定中心。

  ——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创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层分众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构建涉外法治协同工作格局。要加快推进设立省级层面涉外法治建设正式工作机构。

  ——做准做优做强涉外法律服务。要加强“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建设管理,提升律所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要进一步搭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平台,优化和推广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全力支持仲裁机构国际化专业化发展。

  ——发展壮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要扭住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强基、引进提质、人才应用、激励保障“四大工程”精准发力,全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要拓宽人才引育新路径,围绕国际贸易争端、跨境投资并购、涉外知识产权、企业国际化合规经营等领域,依托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要建立广东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参与“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境内外重大展会、重大经贸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会议指出,必须始终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建设一支堪当“走在前列”重任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铁军。

  要以忠诚为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健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加快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精准有效覆盖,确保法律服务队伍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要以干净为本,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警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为基层减负。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

  要以担当为要,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用好选任标准“指挥棒”,切实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实战大练兵。

  ——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切实将爱警暖警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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