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可以用服刑期间的劳动报酬或个人零花钱缴纳罚金。服刑人员自愿从个人零花钱中提取缴交的,在个人零花钱按相关规定可支出的情况下,可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监狱按规定时间统一代办,将罚金转入法院提供的帐户,法院将统一分别出具罚金收据交监狱,监狱复印收据后将原件返还给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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