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狱关于罪犯何红沙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罪犯何红沙,男,现年42岁,壮族,广西XX县人,捕前住广西XXX,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2月24日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20年9月22日调入我监服刑,现获得改造成绩为545分,刑期执行至2025年8月24日。
现经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病情诊断,罪犯何红沙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广东省深圳监狱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监狱长办公会议,对罪犯何红沙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特此公示。
广东省深圳监狱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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